2026年青岛崂山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本地宝
崂山区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官方原文】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崂山区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6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026年普通幼儿园托班招生对象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保育教育能力的幼儿。
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6月8日(星期一)至6月18日(星期四)期间幼儿园组织小班报名、录取。托班报名在小班招生结束后开展。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8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崂山政务网”和“崂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已完成备案的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可同步发布,未完成备案的托班待备案完成后发布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幼儿园招生实行网上办理,家长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注册报名。
幼儿园小班第一次招生。6月8日(星期一)至6月10日(星期三)网上报名。6月11日(星期四)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小班第二次招生。6月12日(星期五)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15日(星期一)至6月17日(星期三)网上报名。6月18日(星期四)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托班招生。6月22日(星期一)至6月24日(星期三)网上报名。6月25日(星期四)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招生主要通过服务平台自动对接数据,分批完成录取。对未能自动对接的信息,幼儿园根据报名幼儿具体条件,逐一审核录取。
(1)封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户籍、住所在本小区,能提供“双证”的适龄幼儿(“双证”即幼儿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其次录取住所在本小区能够提供“单证”(“单证”即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产权证)以及户籍、住所在招生服务范围内,能提供“双证”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将面向服务范围内临时居住人员子女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补录,录取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生源情况依次录取配套区域内持“双证”、“单证”以及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双证”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将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补录,录取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
(2)社区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社区以及幼儿园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本街道临时居住人员子女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补录。
(3)高校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幼儿园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再次录取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4)部队举办的幼儿园,优先录取在崂山区居住或工作的军人子女、孙子女,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居民进行补录。
(5)其他幼儿园在招生时要依次录取崂山户籍适龄幼儿、符合幼儿园规定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
1.网上报名时,每名幼儿每次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报名期间,各幼儿园设线下服务专区,为数据对接不畅、无法正常报名的幼儿家长进行现场指导。
2.分批录取时,同批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多胞胎参加同一幼儿园随机派位的,可以选择“一人一号”或“多人一号”。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3.同一家庭多孩有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参加小班或托班统一招生时实施“长幼随学”,即幼儿可以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入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以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父母本人身份证;
(2)父亲或母亲与子女同户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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