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商家入驻| 登录/注册
首页 > 本地资讯 > 正文

青岛市 政务服务网

📅 2026年8月17日 📰 来源:qdzwfw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定期待遇的人员,及领取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暂停发放待遇:1.失踪;2.被判刑服刑期间的;3.供养直系亲属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4.死亡但必需减员资料不全的;5.未通过认证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三楼立案庭电话:0532-85912218行政诉讼部门:1.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2.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4.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地址:1.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山东路16号;2.山东省青岛市金水路1303号;3.山东省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4.山东省市南区朝城路35号电话:1.0532-80880601;2.0532-66878560;3.0532-88892028;4.0532-82978801

问题:企业退休人员被判刑,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回答:法院判决书

📌 本文由青岛本地网自动整理,内容来源于qdzwfw,仅供参考。
查看原文 →

← 返回资讯列表 返回首页